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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2025-10-09 09:07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10015

  欢迎您在河北省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河北省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以及有关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正确选择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对于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被取消考位或考试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并按照河北省和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选择报考点

2026年研考我省共启用52个报考点(见附件),含23个市(区)报考点和29个高校报考点,承接驻我省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在我省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或工作在我省的其他考生〔含往届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名全国统一考试;承接报考驻我省高校的考生报名单独考试。请考生按以下要求选择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设为报考点的高校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报考点;其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本人教学点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其他考生〔含往届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辛集市的考生,应选择石家庄市指定的报考点;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定州市的考生,应选择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

我省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平台见附件。

注意:

1.高校报考点是否接收本校独立学院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以高校报考点和高校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公告为准。

2.选择工作所在地报名且非本地户籍的非应届考生,报考点将在网上确认期间按照考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报名前最近3个月考生社保缴纳情况核验考生工作所在地。具体核验方式和要求见报考点有关公告。

3.按教学点所在地选择报考点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点将对考生教学点信息进行核验,核验方式和要求见报考点有关公告。

4.石家庄市、保定市部分报考点(不含高校报考点)因考场考位承受能力有限,设有报名人数上限(人数上限以已缴费的有效报名信息为准)。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将无法进入或缴费,届时考生可选择该市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考。

5.如报考招生单位对考试地点有特殊要求,请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

其中,凡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招生单位应在本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

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提交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2.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需重新填报,须先在报名系统对已报名信息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若取消报名信息后,原报考点达到人数上限而无法进入,考生应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名、缴费。

3.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能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招生单位开放报考资格审核功能,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招生单位联系。

5.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其中,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在“研招网”首页及统考网上报名平台均设有申请入口)在线提交资格申请,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报考该计划。

五、网上缴纳报考费

1.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

2.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3.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此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4.在河北省报名缴费的考生中,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及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为确保顺利退费,提醒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六、网上确认

我省报考点全部实行网上确认,工作时间安排和考生需上传材料以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为准。所有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开始前,请及时关注河北省、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

七、初试地点的通知方式

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相关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均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

八、重要提醒

1.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在考前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hebeea.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信息,及时查看报考点、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

3.对于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条件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请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在报名期间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需向报考点申领)及相关材料。考试科目中有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考生,请同时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4.其他未尽事项,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为准。